上世纪六十年代家庭里当废品卖的常用东西是:碎玻璃、骨头、废铜、废铁、橘子皮、杏核仁、废旧报刊、破鞋烂套子等,记得那时废铜回收的价格是相当低的。但那时的少年都怀着一个小小的“富翁梦”!
把吃剩下的橘子皮拿来晾晒干了,还有吃剩下的杏核砸开,取出杏仁也可拿到中药铺去卖。水果在那个年代自己家里能买多少啊,大多数是我们小孩子到大街上、商场角落里捡来的。
卖到中药铺的还有土鳖。在墙缝里、土砖碎瓦潮润的地方寻找土鳖,这家伙黑乎乎的约有五分硬币大小,学名叫“中华地鳖”。雌虫无翅,雄虫有翅。干燥的雌虫是药材,可以治跌打损伤等症。
卖骨头。当年在我们宿舍院有个公家食堂,食堂里常有剩下的骨头存放,我们便捡了去卖。那时家里哪有经常吃肉的机会,别看生活在省城都市,平时吃肉都和倒香油似的,点缀上那么一点点。即便是这样,也不是每天每周都能吃到肉,只有逢年过节才能赶上一顿大肉和骨头解解馋吧。所以,剩骨头也不是那么常遇到的。
碎玻璃也不会常捡到,玻璃瓶更是不可能。每家每户的玻璃瓶都是用来打酱油、醋、酒和油的,每个瓶子都是反复使用。那时候大都是打散装的,谁家舍得整瓶整瓶去购买原装货啊。那年代还没见有塑料瓶,更没想到能像现在如此这般泛滥成灾不当个东西。
至于报纸刊物,小时候我没记得家里订过报纸,刊物杂志好像是有过,大概是《人民文学》之类。里面的插图很好看,我曾多次临摹过,那时就叫“比着画”,给童年留下了美好的记忆。后来也不知道这些刊物去了哪里。
废铜烂铁更是稀少,尤其经过一九五八年大炼钢铁全国性的洗礼,这些东西在家里、院里根本不可能有多余的。所以,最后逼上梁山,我们就去市郊的小工厂偷了。忘了是个什么工厂了,也忘了我和谁、几个人,只是记着被抓了。关了我们好长时间,大概一天吧。后果还不是很严重,因为这事儿既没让家长知道也没让学校知道。好像是这样,现在怎么也回忆不起来当时的细节了。但当时的确很害怕,也很后悔,打那以后就没再干过那种事,但偷鸡的事干过一回。
偷鸡那次也是在市郊,这倒符合那句俗语:兔子不吃窝边草。记忆中好像是座山,在山麓下有人家,满坡散放着小鸡。我和大院的孩子野游归来,路经此地,见到小鸡满地跑,就想偷回去几只,没承想又让主人家逮住了,也真够笨的。结果如何也忘了,反正罚不了钱,我们小孩子兜里没钱;也罚不了干苦力,只能是关个禁闭罢了,也没有受到虐待。那时候的人还是挺淳朴老实,不斗狠的。
小孩子用卖掉的废品换取几分几角零花钱,无非是用来买吃的,如糖豆、宝塔糖、山楂纸。买来玩的东西有洋画片、小人书、制作弹弓的皮筋……这些是必须花钱去买的,小孩子自己做不了。
有些就不用花钱了,自己动手去做,如推铁环的一套家什、抽老牛的一套家伙、捡石子和砸人用的沙包、跳房用的盒子……有些则就地取材,废物利用,如吃杏剩下的核儿用来绷杏核;吃冰糕剩下的棍儿用来挑冰糕棒;扇画片,用作业本纸和书皮纸折叠成画板;投砖头砸老皇等等。有些则不需要本钱,只要身体力行参与进来即可,如斗拐,骑马打仗,捉迷藏,捕鱼逮虾,捉蜻蜓,粘知了,就是蝎子没敢逮过。
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少年物质上不富有,精神上却个个是“小富翁”。来源:齐鲁晚报